本报讯 自6月初集团公司纪委发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各所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结合七项要求的内容,组织学习宣传、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完善制度工作。在宣传教育、调查摸底阶段,各单位充分利用会议、报纸、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公布七项要求的具体内容,使广大党员干部熟悉具体要求,营造浓厚的廉洁自律氛围;召开党员干部会议,传达集团公司纪委文件精神和讨论七项要求实施方案,确定贯彻落实七项要求的重点工作、关键岗位和具体措施,取得职工参与和支持;在自查登记、审核认定阶段,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层级组织专项检查,特别是对各级领导人员及物资、设备、财务、人事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各单位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是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国有企业各级领导人员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识、严格自律,有利于增强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在落实七项要求的过程中,要结合中钢集团的实际,将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融入贸易物流、科研生产、项目谈判、项目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各个环节和流程之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有关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办事,构筑“契约理念”,慎用、用好手中的权力。(集团公司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