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公司发现,中钢金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钢有色(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详见附表)冒名使用了“中钢”字号,对我公司品牌造成了严重侵权。鉴于这11家公司并非中钢集团下属公司,我公司郑重澄清并声明如下:
中钢集团并未授权上述公司使用“中钢”字号,亦无任何隶属或管理关系。若因上述公司的任何行为导致任何纠纷或任何相关责任均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已要求上述公司立即停止该类侵权行为,并依法开展相关维权行动。
同时,我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注意,列表之外还存在个别冠以“中钢”字号的类似企业,请注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方式进行甄别,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风险!对于未经有效授权擅自使用“中钢”字号的任何企业或个人,构成侵权的,中钢集团将依法采取维权措施,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
附:侵权企业情况